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加快推进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削减工作,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编制本路线图。
一、行业背景
汽车及其零部件生产环节VOCs排放浓度高、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是引发大气VOCs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十二五”以来,我国汽车行业环保涂料使用比例不断提升,部分新建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指标已经达到世界*水平。但是,每年仍有1000余万台汽车产品使用传统溶剂型涂装工艺生产,制造过程中散发大量VOCs。同时,汽车内饰释放的VOCs也会对驾乘人员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汽车工业发达国家早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VOCs污染控制政策法规。其中,美国通过发布技术指南(ControlTechniques Guidelines for Auto and Light-Duty Truck Assembly Coatings),引导汽车涂装技术发展方向。德国通过发布技术指导要求(Technical Instructions on Air Control-TA Luft),建立汽车表面涂装VOCs排放指标,约束企业排放行为。
二、削减目标
为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制定汽车行业VOCs排放目标。汽车涂装车间VOCs排放目标如表1所示,车内VOCs散发量应满足《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及其后续修订版本的要求。
三、技术路线
(一)开展材料及工艺替代工程
推广环保涂料应用。大力推进环保涂料研发工作,重点优化水性涂料施工工艺,开发环保清漆产品。鼓励新建紧凑型涂装生产线,采用高固体份涂料、水性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推动粉末涂料在商用车领域的应用,推广静电喷涂等涂装工艺。
(二)推广涂装车间技术改造工程
推动传统涂装线改造。鼓励企业对传统溶剂型涂装生产线进行水性或高固体份改造,充分利用原有涂装设备及厂房设施,对空调系统、涂装机器人、输调漆系统等进行必要改造。
提高涂装自动化程度。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喷涂;根据车型不同优化相应喷涂距离、喷涂量、喷涂路径等技术指标,减少漆液浪费。
优化喷涂工序。鼓励企业在面漆线前设编组站,同色车型集中喷涂;推广高速旋杯雾化器,减小换色容量;调整长短清洗程序,减少清洗溶剂用量。
加强过程监控。鼓励企业适时安装、配置VOCs在线检测设备及便携式测试仪器,对企业生产车间及重点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测。
(三)实施回收及综合处理工程
设置废漆集中收集装置。鼓励企业在每个人工操作工位和机器人零点位置设置废溶剂回收设备,确保换色洗枪、机器人旋杯清洗工作过程中废漆和废溶剂的有效收集利用。
安装空气循环系统。鼓励企业采用石灰石式、静电式、机械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即干式喷漆室)取代湿式漆雾捕集装置,配合喷漆室循环排风系统,实现涂装车间空气循环利用。
安装VOCs后处理装备。汽车企业应采用密闭涂装生产线,安装必要的VOCs后处理设备。鼓励企业根据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选用高温热氧化焚烧设备或沸石转轮吸附浓缩焚烧设备等对废气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业引导
建立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组建行业专家组,为《路线图》的落地实施提供智力支持。专家组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方针,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推动企业开展VOCs削减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工作。
(二)完善行业规范
紧密配合*部门加快推进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相关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编制《汽车行业表面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核算方法》、《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控制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为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提供。
(三)开展绿色评价
依托行业平台,逐步研究制定绿色低VOCs材料、绿色涂装装备、绿色涂装工艺技术指标,开展绿色产品/技术评价,不定期发布《汽车行业低VOCs产品/技术目录》,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同时,加强绿色产品宣贯工作,树立设计示范企业,企业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技术水平。
(四)搭建行业平台
组织搭建“汽车行业低VOCs产品(装备)推广平台”,促进先进技术产业化应用。组织企业依据《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开展申报工作,引导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