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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奋楫勇进 浙江持续发力“绿富美”

更新时间:2016-06-30      点击次数:1208

在第六个“6·30”浙江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来自浙江省委、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消息称,该办已完成《“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方案(送审稿)》的起草并报送省委、省*办公厅。该《方案》正式出台后,将成为今后五年“美丽浙江”建设行动的指南。    
早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就提出建设绿色浙江目标。2003年,浙江省委、省*作出建设生态省的决定。2010年,浙江省委作出《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努力把浙江省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2年,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省第十三次二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浙江”的战略目标……从“绿色浙江”到“生态浙江”,再到“美丽浙江”,10余年的生态战略坚持换来了浙江绿色发展的全国,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化为生动的现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2014年5月,浙江省委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指出建设“两美”浙江是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历届省委提出的建设绿色浙江、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    
2015年9月,浙江省委、省*将原先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常务副组长、4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省环保厅厅长方敏任办公室主任,“美丽浙江”建设正式步入快车道。各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   
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和浙江省相关领导在杭州桐庐县签署了《关于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合作协议》。浙江成为全国*开展部省共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省份。根据协议,今后5年,浙江省*与环境保护部将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浙江省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监测执法监管、环保体制机制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中国建设新理念、新路径、新举措。    
据了解,双方合作内容主要为7个方面:一是共同推进浙江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体系;二是共同推进浙江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三是共同推进浙江产业绿色转型;四是共同推进浙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共同推进浙江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水平;六是共同推进浙江完善环保体制机制;七是共同推进浙江生态人文建设。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到2020年,将推动浙江省在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把浙江省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化繁荣、体制机制完备的美丽中国示范区,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全国其他省(区、市)提供经验和借鉴。    
从2004年起,浙江省委、省*相继部署实施四轮“811”生态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标志性工程,首轮“811”生态环保三年行动突出8大水系和11个设区市的11个环保重点监管区的治理,遏制了环境恶化的趋势。2008年,第二轮“811”三年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全面启动,基本解决了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2011年,时长五年的“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启动,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列。    
2015年以来,浙江省委、省*又谋划开展第四轮即“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根据《“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方案(送审稿)》制订的目标,到2020年,浙江省将通过绿色经济、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大气防治、土壤防治、“三改一拆”、美丽乡村、生态屏障、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等11项行动,到2020年全面实现绿色经济、环境质量、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灾害防控、生态人文、制度创新8个方面相关目标,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走在*列,人民生活更加安居和谐,基本建成生态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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