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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施工--施工组织

更新时间:2019-04-08      点击次数:1625

(一)一般规定
1、承担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以下简称洁净室)施工的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根据本规范附录A的内容,制定具体工程的施工程序,按程序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系统、参数、设备选型、配套设施和主要使用功能。严禁不执行本规范强制条文的规定。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签字,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在通知监理方之后执行。
(二)施工部署
1、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项目的所在地、整体项目的工程概况、净化项目的工程概况。
2、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净化项目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环保和节能目标。
3、施工项目部应有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班子,项目为项目经理总负责制。各级人员都应有工作职责和分工。
4、项目班子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人力资源计划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实行质量责任制,贯彻“谁施工谁负质量责任,谁主管谁负质量责任”原则。
6、应做好中间验收与调试、试运转的方案,器具、仪器等准备工作。
(三)施工措施
1、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公司、项目经理部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立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项目质量责任制,协同相关科室,建立质量管理网络。
(2)严格按施工图及相关规范施工。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图纸;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实行施工人员挂牌制度,严格自律。
(4)对于进场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对关键技术、关键工序、特殊难点应编制作业指导书。
(6)对关键部位宜进行样板制施工,待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大规模施工。
(7)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不能提前时,应在饰面等施工前完成。
(8)应及时填写施工检查记录和施工验收记录以及其他应予填报的记录,做到文件与工程同步。
(9)对于特殊制作工序,必须制定特殊工序规定,施工人员应熟练掌握特殊工序的规定。
(10)对环境有要求的施工工序,应确保环境要求后,方可施工。
2、成品保护措施
(1)统一全场成品保护和警示标志。
(2)设备材料应有防雨雪、防晒的措施,避免设备材料锈腐老化。
(3)对于空气过滤器等重要器材与设备,应设置专门区域保管。
3、特殊气象条件施工措施
(1)可能出现零度以下环境温度时,应有施工用水管道的保温防冻措施。
(2)设有临时加温设备,确保冬季施工对环境温度的要求。
(3)环境温度在零度以下时,不应进行水压试验。其他时间水压试验时,应做到随时试压、随时放空。
(4)施工区域内应做好防雨措施。
(5)沙尘暴期间应关闭、密闭施工区域通向外界的所有孔口,覆盖所有露天存放的设备与材料,停止系统的运行、调试。
4、安全保证措施
(1)应有安全保证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方针: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等原则和方针。
(2)所有施工人员应有安全培训。
(3)明确施工消防平面布置图,画出消防栓、灭火器的设置位置,易燃易爆的位置,消防紧急通道,疏散路线等。
(4)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标志和隔离设施。
(5)认真做好安全技术工作的书面交底,并认真做好记录,加强防范意识。
(6)应制定用电安全规程。
(7)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建立防火组织,责任到人。
(8)杜绝现场动用非生产性的明火。如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用火操作中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措施,用火结束后应有检查措施。
(9)施工单位应细化并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特别是禁烟、禁火的标志。
5、环境保护与节能
(1)施工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包裹、覆盖、密闭、围挡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再利用,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
(3)根据环保噪声标准日夜要求的不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
(4)应对油漆、调和物、粘接剂等影响环保的产品,有专门管理措施。
(5)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现场,并有专人负责的制度。
(6)施工完成后根据需要可进行环保测评。
(7)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节能内容,编制施工节能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对从事施工节能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8)采取节约用电、用水措施,施工用电、用水应安装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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