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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竞争藏风险隐患 加强管理促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更新时间:2016-03-24  |  点击率:1182

来自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的研究报告显示,自“十一五”以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年均增速超过了15%,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已经达到4.5万亿元。
在行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急剧扩大,市场红利攀升的背景下,环保领域吸引了众多跨界资本。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节能环保行业并购整合案例多达120起,涉及交易金额超过400亿元。当大量新的“玩家”涌入环保领域的同时,环保低价竞争事件也频繁发生。从2015年6月新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报出48元/吨开始,其后垃圾焚烧领域中标价格持续下降。8月蚌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8元/吨,10月高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5元/吨,12月浙江绍兴项目以18元/吨的报价再度刷新了行业底线。仅仅数月时间,中标从48元/吨骤降至18元/吨,降幅达62%。同时,污水处理领域zui低中标价也呈现断崖式跌落。12月安徽安庆市城区污水收集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以0.39元/吨污水处理费震惊业界。
据业内人士测算,低价中标项目的报价尚不能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长此下去,可能烂尾工程及豆腐渣工程隐患。低价中标项目,存在拖延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恶意偷排的风险。专家认为,个别企业不计后果、竞相降价的跑马圈地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环保行业的整体利益。
在近日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一份名为《关于遏止环保行业恶性竞争的提案》(下称《提案》)备受关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透露,《提案》中所提到的恶性低价竞争现象,主要集中于垃圾焚烧和污水处理两个领域。目前,《提案》已提交今年全国两会讨论。同时,恶性低价竞争问题,已得到相关部委高度重视,已开始探讨并着手起草解决方案。地方*应本着对当地环境质量和人居生活环境负责的原则,在环保项目招标时,商务标评标应重点审查报价有否低于成本价格等异常情况,以避免项目无法实现预期的环境治理目标,给环境设施长期稳定运营带来隐患。
各级*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环境PPP项目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中标环保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将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营成效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环境服务涉及公共利益,地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在招标阶段应留有足够长的预告期公布招标信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构成复杂,评标阶段应公开签约文件关于项目价格构成和调价机制、基本结构等关键信息。环境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地方环境质量,建设运营阶段应公开披露日常监管及财政补贴事项,以杜绝暗箱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