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年度进步指数为2.92%。除了受社会发展强力推动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反映资源能源消耗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关系的协调发展能力,年度增强4.72%。但与比较表明,在105个样本国家中,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位列倒数第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还很艰巨,不能盲目乐观。应尽快树立“生态立国”理念。要“强体善用”:一方面要改变不合理的资源、环境利用方式,另一方面要加强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建设。新版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CI 2014)zui大的亮点是,从相对经济发展的协调改为总体协调,*次实现了对社会与自然真实协调的评价。要明确社会发展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意,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实现协调发展。
由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生态文明绿皮书——《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2014)》发布会”,2014年12月8日在京举行。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中央党校副校长黄浩涛、北京林业大学党委书记吴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等出席会议并讲话。专家们指出,ECI 2014生态文明指数排名显示,海南得分zui高(93.27),河北得分zui低(65.85)。曾经连续4年稳居ECI排名位的北京,退居第二。为此,要尽快树立“生态立国”理念。
《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 2014)》是生态文明绿皮书系列的第五部,展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量化评价的研究成果。该报告由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严耕教授带领的科研团队完成。研究中心自2007年开始中国省域(未含港澳台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量化研究,所提出的用于评价各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Indices,ECCI)是该科研团队长期研究的核心成果。为引导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ECCI 2014从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和协调程度4个核心领域入手,选取23个具体指标定量分析和评价各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状况,通过数据计算获得各省的年度生态文明指数(Eco-Civilization Index,ECI)。为考察“更绿”的生态文明水平,该报告还设计了只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等内容,剔除了社会发展指标的绿色生态文明指数(Green Eco-Civilization Index,GECI)。此外,该报告还归纳出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类型,对全国和各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状况进行了比较。
专家介绍,ECI 2014排名显示,各省得分差异显著,海南得分zui高(93.27),河北得分zui低(65.85)。曾经连续4年稳居ECI排名位的北京,退居第二。天津、广东、上海、江苏等经济发展水平靠前的省份,与之前比较,排名相对有所回落,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海南、重庆、江西、黑龙江、四川等生态大省,排名攀升前列。主要位于中西部的河北、宁夏、河南、安徽、湖北、甘肃、陕西、山西等重工业大省、农业大省、能源大省,受总体自然资源禀赋较差和产业布局双重影响,排名一直相对靠后。
专家说,更偏重考察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的GECI 2014排行榜中,海南仍居*(80.54分),河北(55.71分)排在zui后。与ECI2014榜单相较,GECI 2014排*的省份发生了较大变化,江西、黑龙江、湖南等生态大省跃入*,而北京、广东、天津等经济大省则跌出绿色生态文明指数榜单*,陕西、江苏、山东和天津甚至跌落至后十名。
发展趋势分析显示,我国整体生态文明建设呈上升趋势,年度进步指数为2.92%,除了受社会发展强力推动外,反映资源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关系的协调发展能力也稳步提升4.72%。从各省域的情况看,全国多数省份2011-2012年度整体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都有所上升,仅吉林、西藏、上海、天津等4个省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略有下滑。可与比较显示,我国生态文明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在扩大。随着国内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经济差距日益缩小,但生态、环境等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却仍在拉大。从获取的数据测算,在105个样本国家中,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位列倒数第二。当前,全国整体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短板问题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代价过高。
研究表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的生态文明建设可归纳为均衡发展型、社会发达型、生态优势型、相对均衡型、环境优势型和低度均衡型6种类型。从整体来看,东北及沿海地区生态活力较高,但环境质量优良的省份。在社会发展受经济水平强势制约的情况下,各省应从自身类型特点出发,结合自身具体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抓住社会与自然相互协调程度提升大有可为的机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2014)》指出,生态与环境、资源之间是“一体两用”的关系,生态是“体”,环境和资源是人类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生态的两种用途。因此,生态保护和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功的基础和保障,应尽快树立“生态立国”理念,在生态良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量化评价存在较大难度,尤其是制度和观念层面,缺乏数据的支撑。不过,制度和观念层面的建设,理应在器物和行为层面上体现出来。基于这样的思路,ECCI从器物和行为层面入手,区分出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四个核心考察领域,依据科学性、性、导向性和定量化的原则选取具体指标,来定量评价和分析各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状况。
《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2014)》对ECCI进行了实质性改进。ECCI 2014对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区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的政策导向。报告同时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策略,就是要“强体善用”:一方面要改变不合理的资源、环境利用方式,另一方面要加强生态系统的修复和建设。根本途径就是要走一条协调发展道路,使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不超出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同时让资源利用真正转化为社会福祉。ECCI 2014zui大的亮点是对协调程度的认识和评价,从相对经济发展的协调改为总体协调,*次实现了对社会与自然真实协调的评价。以往的评价,关注的是与经济而言的相对协调。例如,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GDP氨氮排放量、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等指标,上述指标中的“单位”,都是指万元GDP,这样一来,如果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的增速低于GDP的增速,“协调程度”便会增加。然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的范围内,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应该是合理的,社会与自然的双赢才符合协调的本意。因此,ECCI 2014从实际出发,转变考察思路,将上述5个指标更新为COD排放变化效应、氨氮排放变化效应、能源消耗变化效应、二氧化硫排放变化效应4个指标,测评年度排放变化对水体和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从而避免了因GDP的高速增长而掩盖的排放持续增加、污染依旧严重的事实。
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和底线。这就需要在国家层面,树立“生态立国”理念,推进“生态立国”进程;在地方层面,则要树立“生态立省”理念,推进“生态立省”进程。所谓生态立国或生态立省,是指国家或地区在制定大政方针时,坚持生态优先,依据自身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之路,实现生态健康、环境良好、资源永续的发展目标。1999年,海南省人大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在全国开展生态省建设。2000年,国务院颁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和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即以区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区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三者有机结合起来,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推进。截止到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制定并实施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福建、天津两地还制定了专门的生态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大部分省份是在2007年前启动生态省建设的,河南于2012年、湖北于2014年宣布加入这个行列。相信还会有更多的省份加入进来。
绿皮书建议:认真制定和落实适合区域承载能力、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坚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两手抓,不断提升我国整体竞争力,确保经济、生态双赢。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力,保障环境正义,维护社会公平,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试点为突破口,尽快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污染物排放付费的生态补偿机制。及时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数据的统计发布,积极与社会互动,搭建公众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