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环境保护法》实施25年来进行的重大修改。据悉,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法案在雾霾治理、信息公开、环保执法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针对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严重雾霾天气,新环保法提出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特别是对雾霾的治理和应对。
新环保法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县级以上人民*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工厂等固定排放源也应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对限制的产业或污染影响较大的产业,实施统一排放标准,以避免重污染企业利用环境标准差异而在区域内部转移。此外,新环保法提出的推广清洁能源条款也得到专家认同。有专家认为,能源结构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煤炭的使用。降低煤炭消费是从源头对雾霾进行治理,水电、风电、光伏、核电比例如能大幅上调,环境将会出现明显改善。
据了解,此次修订的环保法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明确了环境监察制度等,被称为“*zui严”。新环保法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除监管问题外,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矛盾所在。为解决这一问题,新环保法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法案还提出“按日计罚”,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进行按日连续处罚。同时规定,地方性法规还可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此外,新环保法还明确增加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