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国家资金重点支持,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都推荐了当地条件的一个湖泊。通过前期考核,*20的湖泊进入现场评审。经现场陈述、专家提问打分的竞争环节,山西汾河水库、辽宁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黑龙江兴凯湖等*15的湖泊脱颖而出。
2011年,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正式启动,2011年—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40亿元,支持54个湖泊启动保护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2011年*试点的8个湖泊,“一湖一策”机制基本形成;湖区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湖泊水环境压力得到减轻;湖泊水质稳中改善;湖泊生态逐步修复。
为进一步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强化中央资金的有效引导,充分发挥投资政策效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支持方式上进一步创新,整合资金,引入竞争机制。将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和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整合为“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通过组织各省竞争,选取一批江河湖泊予以重点支持。同时,两部联合印发《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流程,加强管理。
本次湖泊竞争,突出引导地方按照“水系统筹、集中连片;保护优先、防治并举;综合施策、持续发展”的原则开展保护工作。竞争引起地方*的高度重视,调动了地方投入的积极性。地方对湖泊的投入比例基本超过了总投资的50%,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予以支持,并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广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