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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 推动环保与经济和谐发展

更新时间:2013-12-19  |  点击率:1092

作为备受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广东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仪式18日在广州举行。这意味着未来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等的排放权可以像商品一样买进和卖出,以经济手段倒逼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工作。
江门和湛江市*分别与广东四家企业签署了排污权交易协议,*排污权交易出让标的物为二氧化硫排污指标,交易价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1600元/(吨年)执行,总的交易量(按2年计)为13023.4吨,总交易额为2083.7万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十二五"广东省污染减排目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减排任务艰巨。排污权交易启动标志着广东环境资源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开始发挥作用,将有效提高资源配置和污染减排效率,促进企业排污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监督排污行为。
试点期间,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购买后5年仍没有开工建设的,排污权*将予以回收。此外,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禁止作为受让方接受非重点区域的交易指标。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河段禁止作为受让方接纳其他流域的排污指标。
据了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在环境管理领域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资源中的配置作用,逐步实现环境容量资源从无偿到有偿的过渡,力求降低全社会治污成本,是广东省环境管理领域改革的重要尝试。
排污权交易标志着广东“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迈出了重要一步,探索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来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