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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厂房空调净化系统的管理--空调净化系统的组成及类型

更新时间:2022-05-30      点击次数:1318

1、组成
空调净化系统整体机组及其各部件应依据环境要求进行设计。机组主要包括加热、冷却、加湿、除湿、过滤等各个功能段,其它组成部件包括排风机、回风机、热能回收系统等。HVAC系统内部结构不能有脱落物产生,缝隙尽可能小,以防止尘埃聚集。HVAC系统必须容易清洁,能耐受必要的熏蒸和消毒。
2、类型
空调净化系统可划分为直流型空调系统和再循环型空调系统。直流型空调系统,即将经过处理的、能满足空间要求的室外空气送入室内,然后又将这些空气全部排出,系统全部使用室外新风。再循环型空调系统,即洁净室送风由部分经处理的室外新风与部分从洁净室空间的回风混合而成。由于再循环型空调系统具有初投资和运行费用低的优势,故在空调系统设计中应尽可能合理采用再循环型空调系统。下列特殊生产区的空气不能循环使用:
①生产过程散发粉尘的洁净室(区),室内空气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
②生产中使用有机溶剂,且因气体积聚可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的工序。
③病原体操作区;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④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异味或挥发性气体的生产工序。
一种药品生产区通常可分为若干不同洁净等级的区域,不同洁净区域应配备独立的空气处理机组。各个空调系统实现物理分隔,以防止产品之间出现交叉污染。独立空气处理机组还可用于不同的产品区,或分隔不同的区域,通过严格的空气过滤实现对有害物质的隔离,防止通过风道系统产生交叉污染,如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仓储区、行政管理区等应分别设置空气处理机组。对于运行班次或使用时间不同,对温湿度控制要求差别较大的生产区域,其空调系统也应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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